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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绵城市 让家园更加安全宜居
发布时间:
2020-10-15 09:50
来源:
http://www.doctorrain.cn
今年以来,全国降雨量较同期偏多,长江、淮河、珠江流域和黄河上游等地400多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北方迎来入汛以来最大范围强降雨,多个省份经历了局地大暴雨,同期南方汛情依然严峻,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严重内涝现象,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我国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不小挑战。
2013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海绵城市作出重要指示。此后,全国有3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探索,不仅大幅缓解了城市内涝现象,还有效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十四五”时期,我们应当充分认识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治理效应,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让海绵城市建设成为拉动内需、改善环境、促进发展的新引擎,成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力点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
●自然、人为,双重因素影响行洪排水
城市内涝的产生,有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原因。自然因素主要是局地长时间强降雨及城市建成区濒临水系或地势低洼等。人为因素主要包括:城市建设过度改造自然,占用湖泊、水道、湿地等,导致天然海绵体骤减,原有水系格局被破坏,调蓄分流功能下降;城市规划设计“重上轻下”,重视地上市容市貌、忽视地下排水布局;城市蔓延式扩张,下垫面过度硬化,“雨岛效应”加剧,降雨无法下渗,地表径流增大,城市对雨水渗、滞、蓄、排的能力显著下降;一些城市行洪道上违建、垃圾堵塞管网等现象屡禁不止,影响行洪排水。
●试点城市建设积累重要经验
2015年和2016年,我国分两批共选择了30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迄今国家层面共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章文件17项,其中2015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确立了“渗、滞、蓄、净、用、排”综合治理的思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提出,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目前两批试点已完成终期考核与验收,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例如,贵安新区建立了包括规划管控制度、雨水及水资源管理制度、生态保护制度、运行保障制度等在内的海绵城市制度体系;池州、太原还探索了关于海绵城市的地方立法,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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