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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成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
2017-04-20 15: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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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的低影响开发建设于2008年开始,一直在住建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现已成为全国低影响开发的示范区。以下介绍这一示范区实现雨水综合利用的实践经验,为更多城市建设成为“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提供借鉴。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将原来的“快排”转向“渗、滞、蓄、净、用、排”,利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人工湿地、地下蓄水池等措施,建设海绵城市,提高雨水径流控制率,扭转城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的困境。
一、规划先导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先后编制了《光明新区雨洪利用规划》和《启动区低冲击开发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等规划。明确了年径流控制率为70%、初期雨水污染控制总量削减不低于40%的总体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了控制指标。
二、示范引路
光明新区先期启动了18个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
1、公共建筑示范项目
主要措施: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生态停车场等工程措施。
成效:累计年雨水利用量超过1万立方米,综合径流系数由0.7-0.8下降到0.4以下。
2.市政道路示范项目
主要措施:下凹绿地(耐旱耐涝的美人蕉、黄昌、再力花、菖蒲等)、透水道路等。
成效:径流系数控制在0.5。道路排水能力由2年一遇提升至4年一遇,中小雨不产生汇流。
3.公园绿地示范项目
主要措施:植草沟、滞留塘(耐旱耐涝的美人蕉、黄昌、再力花、菖蒲等)、地下蓄水池等。
成效:径流系数控制在0.1。年收集回用雨水1.5万立方米、回补地下水25万立方米。
4.水系湿地示范项目
主要措施:自然水体、调蓄池、人工湿地(美人蕉,再力花,菖蒲)、稳定塘等。
成效:确保湖体水质达到地表Ⅳ类水标准。
三、完善制度
在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实施办法》,将低影响开发的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严格把关,形成合力。
发改部门:审核公共区域范围内,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设施的投资。
规划国土部门:将实施低影响开发建设要求作为土地划拨或出让的依据,并负责按照低影响开发的要求进行规划审核和验收。
建设部门:按照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
四、全面推广
及时总结开展低影响开发建设的经验,全面推广。全区建设项目的业主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控制要求和相关制度实施低影响开发建设,公共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约占投资总量的30%;非公共区域完全靠业主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约占投资总量的70%。到2020年,光明新区将基本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雨博士,雨水利用设备,雨水收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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